积极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在2010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2-22

卫生部副部长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王国强

2010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是在我国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经济形势回升转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情况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国务院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李克强副总理作出了重要批示。李克强副总理在批示中指出:“2009年,全国中医药系统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成绩令人鼓舞。尤其在防治甲型H1N1流感疫情中,中医药发挥了独特作用,成效显著。谨向全国中医药工作者表示诚挚的问候和敬意!新的一年,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是医改关键之年。希望你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出发点,推动中医药继承与创新,提升中药产业技术水平,增强对基层的服务能力,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发挥特有作用,努力开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批示,既对2009年的中医药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也对今后的中医药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既是对中医药工作强有力的指导和支持,也是对全国广大中医药工作者极大的鞭策和鼓舞。我们要结合这次会议,认真贯彻落实。

2010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总结2009年中医药工作,部署2010年中医药重点任务,扎实推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

下面,我讲三方面意见,供大家讨论。

一、2009年中医药工作取得令人鼓舞的重要进展

2009年,全国中医药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紧紧围绕卫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2009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提出的主要任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治甲型H1N1流感中的优势和作用,深化改革,狠抓落实,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和文化全面协调发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效。

(一)国务院发布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文件,中医药参与深化医改取得积极进展

去年4月,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式启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强调,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作用。之后,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配套文件,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高度重视,对在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在深化医改五项重点工作中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取得积极进展,制定了一系列创新性的政策措施。一是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积极争取鼓励和引导使用中医药的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明确提出,统筹补偿方案要重点提高在基层使用中医药有关费用的补偿比例,引导农民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版)中含中成药987个,中药饮片也纳入其中,中药增加比例超过了西药。二是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中,落实中西药并重的原则,鼓励中药的应用。102种中成药和颁布了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被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三是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得到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在县级医院建设项目中达到了一定的比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科室、中医治疗设备和服务能力建设也得到加强。四是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方面,明确提出要积极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技术和方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并首次将中医体质辨识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五是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筹备中,我局积极参与了相关文件的起草。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文件中强调,要对中医院(民族医院)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在关于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文件中提出,将对中药饮片加价率标准适当放宽,逐步提高中医和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等项目价格。这些政策的出台,为在深化医改中发挥中医药作用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政策保障。

中央财政投入大幅增加,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去年中央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47亿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投入最多的一年。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专项资金35亿元,支持101个地市级中医医院和165个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用于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以及中医药文化建设。财政部、科技部安排资金2亿多元,支持中医药科技体系建设和自主创新。各地也都加大了对中医药发展的资金投入。

各地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在深化医改和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中推动中医药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去年,又有山东、宁夏、新疆等地以省(区)政府名义召开了中医药发展大会,省(区)政府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山东、青海、宁夏等地以省(区)政府名义出台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文件,还有许多省(区、市)也正在抓紧制定。各地将深化医改和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紧密结合,在深化医改中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安徽、广西分别将“发展中医药”、“扶持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作为贯彻医改的第六项重点任务,广东将“持续推进中医药强省”列为本省医改的十大重点任务之一。北京、广东、江西、山东、内蒙古、甘肃、云南等地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中,对中医药实施优惠政策。甘肃规定新农合和城市医保的中医药报销标准提高10%,起付线降低20%;广东将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纳入门诊报销范围。江苏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基础上新增中成药113种。北京、黑龙江、陕西、四川等省(市)提出实现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全覆盖的目标。黑龙江实施“中医普惠基层三年规划工程”,计划到2011年全省所有综合医院全部设立中医科,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所(室)能够提供较为规范的中医药服务;北京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医医师到执业地点以外的社区、农村行医,引导中医药资源向城乡基层流动。

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地方中医药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和加强。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将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小组调整为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的“三定”方案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职能,增设了规划财务司,在医政司加挂了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司,在国际合作司加挂了港澳台办公室。去年,各地在机构改革中普遍加强了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成立了党组,9个市州全部成立中医药管理局;山东、天津、新疆成立了副厅级中医药管理局;安徽、黑龙江、甘肃、陕西、山西、辽宁、湖北、湖南、重庆等省市更名为中医药管理局,增加了职能,高配了干部,增加了内设机构和编制。到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有副厅局级中医药管理局12个,局名称为中医药局的有24个。我局与地方政府共同研究,在上海浦东和北京东城区设立了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实验区,对中医药事业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进行试点探索。

(二)积极参与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中医药发挥重要作用

去年春天,甲型H1N1流感疫情迅速在全球蔓延并波及我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挥中医药在防治甲型H1N1流感中的作用,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在卫生部的领导下,迅速成立了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指导全国中医药防控工作。组织专家制订中医药防治方案并根据病情不断完善,第一时间参与了医疗救治。同时,加强了中医药治疗甲型H1N1流感临床科学研究,启动应急科研项目,为临床救治提供了科学依据。科学研究和临床实践证明,单纯中医药治疗对甲型H1N1流感患者效果明显,中西医结合治疗病情较重的患者是一种有效的方法。

各地积极参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成立了中医药防治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医药防治方案,有27个省(区、市)成立了中医药防治专家组,23个省(区、市)组建了中医医疗队,20个省(区、市)选择了一批中医医院作为治疗定点医院。各地面向社会,通过中医药知识宣传、发放中药等方式,积极开展中医药预防工作。各级中医医院及时参与医疗救治,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近三分之二的患者接受了中医或中西医结合治疗,取得了良好效果。各地在总结临床经验的基础上,加强了中药的筛选和研发。北京市政府投资1000万元研制“金花清感方”制剂,取得良好的临床疗效。甘肃、河北、山西、黑龙江、浙江等省也筛选了一批中药处方和制剂,在防治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中医药在这次防治甲型H1N1流感中之所以能够凸显自身优势,发挥重要作用,主要是认真总结了中医药在防治非典中的经验和教训,主动参与,及早介入,依靠专家,组织有力,注重临床与科研密切结合,发挥科技对临床的支撑作用,注重中医药应急体系建设。

中医药参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以及临床和科研体系初步建立。与卫生部联合印发《关于在卫生应急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通知》,初步建立了以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临床基地)为基础,以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研究中心为枢纽,以“政府组织、专家指导、临床科研相结合”为运行机制的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和科研体系,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得到加强。

艾滋病等其他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新增甘肃和新疆两省(区)作为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省份,目前已扩大到19个省份。截至去年6月份,已累计有9267名患者和感染者接受免费中医药治疗。结果表明,中医药在改善临床症状、降低抗病毒药物的毒副作用、提高病人生活质量等方面效果明显。

(三)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契机,扎实推进城乡基层中医药工作,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进一步提高。召开了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农村中医药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监测显示,已有76%的乡镇卫生院设置了中医科、中药房。通过实施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县级中医医院办院条件和就诊环境进一步改善。通过实施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县级中医医院急诊科以及中药房建设项目,基层中医药特色和综合服务能力得到提升。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力度加大,发布了第四批20项中医临床适宜技术,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已经覆盖中西部所有的县。社区中医药工作继续加强,制定了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指南,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已覆盖除西藏外的所有省份,总数已达81个,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开展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公立中医医院管理不断加强。为促进中医医院突出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我们对中医医院人员配备以及中药房和煎药室建设提出了要求,对中药调剂、煎煮及临床应用等方面作出了规范。实施了中医诊疗设备促进工程,推荐了第一批中医诊疗设备。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继续推进,启动了临床诊疗方案验证工作,开展了中医病种临床路径的研究制订工作。遴选了一批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示范单位。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继续得到加强,对多元化办医格局进行了探索。制定发布了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中医临床科室建设纳入了综合医院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完成,对利用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进行了有益探索,扩大了中医药服务的覆盖面,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与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了《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既规范了盲人医疗按摩活动,又促进了具有专业技能的盲人就业。

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加快推进,中医“治未病”深受欢迎。制定了《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和“治未病”健康工程2009年工作计划,确定了第三批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试点单位数量达到103个,每省(区、市)已至少有一所医院和一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成为试点。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管理得到加强,发布了《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行业标准和《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服务基本规范(试行)》等文件。举办了第二届“治未病”高峰论坛。与解放军总后卫生部共同举办了军队首届“治未病”论坛。

(四)中医药科研工作力度加大,创新体系建设取得进展

中医药科技工作坚持科研与临床紧密结合,继承与创新紧密结合,成果与转化紧密结合,紧紧围绕构建创新体系和加强项目管理两条主线,不断推进组织模式和机制创新,促进了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对事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大。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起步良好,16个基地建设单位完成了建设规划和方案,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逐步到位。云南等地也开展了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工作。首次启动重点研究室建设工作,遴选出103个具有明确研究方向的研究室作为建设单位,通过加强科研人才培养、创新科研组织方式,促进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开展科研实验室规范评估,确定了388个三级实验室,涉及行业内外160个医、产、学、研单位,中医药科技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搭建了多学科研究平台。

中医药科研立项更加注重围绕事业发展和学术需求,科学研究取得重大成果。去年,中医肾脏象、经络现象和中药量效关系等制约学术发展的重大基础理论研究列入国家973计划,中医外治领域的研究得到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支持。名老中医药专家临证经验和学术思想传承研究取得进展,对2543份典型医案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典型医案数据库并编纂了《当代名老中医典型医案集》。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筹备工作启动,起草了普查实施方案。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推动中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医药(民族医药)科学研究取得重大成果,“人工种植龙胆等药用植物斑枯病的无公害防治技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中医临床科研信息共享系统”等9项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五)开展首届“国医大师”评选活动,探索中医药人才成长机制取得成效

为弘扬大医精诚的医德医风,营造名医辈出的良好环境,我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开展了首届“国医大师”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出了30名“国医大师”。通过对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名医名家进行表彰,起到了凝聚行业力量、树立行业形象、引领行业发展的作用,对中医药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尊重、关心、重视中医药人才的氛围,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各地也积极开展名中医评选活动,去年,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浙江、河南、贵州、西藏、宁夏等地共评选出地方名中医数百名。

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进展顺利。23所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授予权及10所博士授予权的中医药院校、科研机构,录取643名继承人,聘任硕、博士生导师404人,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与专业学位授予相衔接的政策得到落实。1054名学术继承人已经全部进岗。启动了以读经典、做临床、跟名师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批全国优秀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围绕基层中医药人员培养,去年招收了2万多名乡村医生开展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对6460名中医全科医师进行了岗位培训。

新一轮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启动。遴选出323个重点学科建设点,制定了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明确了建设原则和目标任务。北京、黑龙江、吉林、浙江等地开展了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工作,江苏省启动了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中医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展顺利。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发布了中药调剂员等5个国家职业标准。中医药职业技能鉴定站正在筹备建立。

(六)“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不断深入,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影响

“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效果更加明显,影响更加广泛。去年在天津、内蒙古、西藏等11个省(区、市)和军队系统开展了活动,至此,已在30个省(区、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成功举办,参加现场活动的群众达160多万人,培训城乡基层中医药人员近8.8万名,组织面向市民的健康讲座320场。“中医中药中国行”是首次由政府组织的中医药大型公益科普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互动性强,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欢迎,其规格之高、规模之大、范围之广、行程之长、受众之多前所未有,已成为中医药文化科普的知名品牌活动。各地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分管省长亲自挂帅;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精心策划、周密组织;中医药机构广泛动员、全力以赴;新闻媒体高度关注,报道全面深入及时;人民群众热情响应、踊跃参与,使活动真正办成了传承文化、弘扬国粹的爱国行动,社会动员、广泛参与的科普行动,党政支持、部门协作的联合行动,行业服务、百姓受益的惠民行动。活动的举办不仅弘扬了中医药文化、普及了中医药知识、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影响,还锻炼了队伍、凝聚了人心、树立了信心、积累了经验,提升了各地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的能力和水平,为中医药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内部氛围和外部环境。

中医药文化建设工程全面推进。成立了中医药文化建设与科学普及专家委员会,开展了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和丰富内容的专项研究。各省通过实施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组织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科普宣传活动,对提高中医药的社会影响,夯实中医药的群众基础都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新增6个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成为普及中医药知识和传播中医药文化的重要窗口。加强了对中医医院文化建设的指导,召开了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中医医院文化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中医药文化对中医医院内涵建设的影响力逐步得到彰显。

加大了社会宣传力度,加强了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在中宣部的大力支持推动下,中央媒体和各地加大了对《若干意见》贯彻落实的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媒体赴西部地区开展调研活动,针对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的状况、面临的困难等问题,采写了大量有影响、有深度、有份量的报道。

(七)中医药立法和监管工作稳步推进,标准化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启动新一轮《中(传统)医药法》草案的起草修订工作。组织部分省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针对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在此基础上,凝聚行业智慧,充分吸收地方经验,基本完成了草案起草工作。地方中医药立法工作更加活跃,湖南颁布实施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民族医药的地方性法规;四川修订颁布《四川省中医药条例》,出台了新的地方性法规。

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为使我国在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加快推动中医药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的进程,去年我们把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建立中医药技术委员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以推进。经过与国标委、外交部、商务部等部门的密切合作和艰苦努力,在9月召开的ISO大会上,同意成立中医药(暂定名)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在ISO成立与传统医药有关的技术委员会还是首次,对我国掌握中医药以及传统医药国际标准制定的主导权和话语权,促进中医药国际传播具有重大意义。同时,还积极参加了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疾病分类(ICD-11)》传统医学部分的编制。国内中医药标准化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去年有9项国家标准发布实施,74项标准项目纳入《全国服务业标准2009年~2013年发展规划》。经国家标准委批准,中医、中药、针灸、中药材种子(种苗)4个全国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式成立。国家标准《腧穴名称与定位》、《中医基础理论术语》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中医药行业监管取得积极成效。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了医疗、药品广告以及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监管和查处,印发《关于规范中医医疗广告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去年,公开曝光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共计1409条及虚假中医药机构网站98家,处罚中医医疗机构137家,撤销中医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批文21件,吊销42家医疗机构涉案诊疗科目,责令84家医疗机构停业整顿,协调有关部门关闭了83家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网站,中医药不良信息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控制。

(八)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取得新进展,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中医药多边合作取得新进展。由我国发起和促成的《传统医学决议》在第62届世界卫生大会上获得通过,这是世界卫生组织第一个敦促会员国发展传统医学的专门决议,在世界传统医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该决议的通过也显示了我国在世界传统医学领域中的主导地位。在广西南宁成功举办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高峰论坛,会议通过的《南宁宣言》,构建了中国与东盟传统医药高层交流机制,提升了中医药在东盟的影响力。

中医药双边合作深入推进。中医药纳入2009年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与墨西哥、哥伦比亚签署了传统医学领域合作备忘录,开辟了与南美国家合作新领域。与科摩罗政府合作的青蒿素快速控疟项目保持治疗患者零死亡的记录,引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实施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计划,举办了以“文化·理解·沟通”为主题的中医药国际论坛。中医药服务贸易进一步得到重视,被纳入国家服务贸易中长期规划。民间的中医药国际交流活动更趋活跃和多样化。

对港澳台地区的中医药交流合作继续加强。与香港澳门的中医药合作协议得到进一步落实。与国台办共同举办的“海峡论坛”中医药发展研讨会、“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大会”,推动了两岸中医药高层交流平台的构建,促进了两岸中医药领域交流与合作向务实发展。

(九)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和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了明显增强,在思想观念更新、工作思路调整、工作方式改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机制健全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去年,我们把转变作风,深入地方开展综合调查督导,积极推动各地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促进基层抓好项目实施和工作落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组织5个综合调研督导组,由局领导带队到11个省(区、市)开展综合调研督导,有力地推动了中医药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

在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成就展的活动中,我局承办的“中医药服务人民,六十年成就辉煌”为主题的中医药展,以典型生动的事例、翔实丰富的内容、个性鲜明的形式、通俗易懂的讲解,展示了中医药60年的发展历程和伟大成就,成为展览活动的一大亮点,参观群众达70万人次,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中医药工作只有坚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改革发展的大局,才能进一步理清和明确发展的思路和目标;只有坚持主动沟通,加强协调,争取支持,凝聚共识,才能努力形成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只有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充分尊重地方的首创精神,才能保证中央政策在地方的落实,实现中医药发展的统一性和协调性;只有坚持抢抓机遇,锲而不舍,改革创新,真抓实干,才能牢牢把握推动中医药发展的主动权;只有坚持营造团结和谐、奋发有为的环境和氛围,才能增强凝聚力,应对各种困难和问题;只有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才能不断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和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协调发展,使中医药发展与卫生事业发展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同志们,2009年取得这些成绩和体会来之不易,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积极参与的结果,更是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团结奋进、艰苦努力的结果。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向与会的同志并通过你们向各地党政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全国的中医药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中医药工作全局

(一)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增强中医药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去年,我国隆重庆祝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极大激发了全国各族人民的爱国热情和信心。回顾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1年,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特别是十七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医药事业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特点、新的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医药工作高度重视,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前所未有。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历史性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在深化医改中强调要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国务院专门出台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建设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和中医药在新时期新阶段的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二是各地政府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视程度和推动力度前所未有。各地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和体制机制建设,召开专门会议,出台加快发展中医药的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医药的投入,为中医药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三是广大人民群众信中医、用中药,对中医药知识和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前所未有。随着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意识和理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提出了新要求、新需求。四是中医药的理论与方法受到国际社会、现代医学的重视和关注程度前所未有。随着健康观念改变,现代医学模式由生物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和环境相结合模式的转变,现代的医学理念从“疾病治疗”为中心转变到“健康促进”为中心,中医药的天人合一、整体观的理论思维和个性化辨证论治以及“治未病”健康保健方法的优势和生命力进一步凸显出来。五是中医药系统各界同仁团结和谐、振奋精神、奋发有为的状态前所未有。中医药系统在深化医改,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各项重大工作中,主动参与,无私奉献,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当前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有利因素、有利条件前所未有,我国中医药事业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性发展战略机遇。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有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有人民群众的真诚信赖,有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团结拼搏,中医药事业必将在迎接挑战、攻坚克难中实现更大的发展,拥有更加美好的前景。

(二)提高认识,开拓创新,正确把握好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几个重要关系

在看到中医药事业发展有利环境和条件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医药事业发展现状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中医药的特色优势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文化和产业发展的协调性还需加强,医疗与保健之间发展还不平衡,科研、教育与临床结合还不紧密,学术发展相对缓慢的状况还没有得到切实改变,人才队伍素质与事业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城乡基层中医药工作薄弱,医疗质量和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同时,必须看到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若干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十分艰巨,各地推动落实的进展还很不平衡。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统筹协调好中医药发展的各种关系,推动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

一是要正确把握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坚持深化改革,在改革中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党的十七大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提出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这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卫生道路指明了方向。《若干意见》指出,中医药与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共同担负着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任务,已经成为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这就说明,中医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事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中的作用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没有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对此,我们要深刻认识。当前,中医药事业滞后于卫生发展,是医药卫生发展领域的“短腿”,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改革创新是各项事业前进的不竭动力,中医药事业要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将中医药纳入卫生改革发展的全局,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通过改革,建立健全体制机制,转变发展方式,转变服务模式,探索出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之路,使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医药事业要与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切实落实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就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在政策上给予倾斜,促进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

二是要正确把握好完善政策和学术进步之间的关系,坚持遵循规律,加快推进学术发展。学术是中医药发展的标志,是中医药发展的内在动力,极大程度上决定着中医药存在的价值。政策是推动中医药发展的外部环境,是中医药发展和学术进步的助推器,两者相互支持,协调互动。学术要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政策要为学术发展提供支撑。只有不断认识和把握中医药学术发展的规律,才能够不断完善政策,建立起有利于中医药学术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只有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建立起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政策环境,才能更好地推进中医药学术进步和发展。当前,中医药学术发展缓慢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和忧虑。不进则退,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在现代医学快速发展的当今时代,中医药如果在学术发展上没有新的突破,在疾病防治技术上没有新的发展,在临床疗效上没有新的提高,中医药服务领域必将出现萎缩,甚至有失去服务领域的危险和可能。

当前,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政策环境越来越好,投入越来越多,无疑对中医药学术发展形成了倒逼机制。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要有紧迫感和危机感。要把推进中医药学术发展作为政策扶持和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要在遵循中医药学术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坚持中医的整体观、辨证论治等核心思想,既要积极运用传统的研究方法,也要采用并大胆引进适用于中医药理论和研究的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为我所用。要营造宽松民主的学术氛围,充分调动中医药科研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充分整合有效资源开展联合攻关。要鼓励多种形式的科技创新和学术流派发展,通过扎实严谨的科学研究和富有建设性的学术交流,力争在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上有所突破,在中医药诊疗技术上有所创新,在中医药临床疗效上有所提高。

三是要正确把握好中医医院建设与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之间的关系,坚持统筹城乡,重心下移。经过60年来的建设发展,中医医院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具有重要而关键的位置,特别是县级中医医院在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中起到龙头的作用。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在中医药服务体系乃至中医药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是中医药生存和发展的根基。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正在逐步萎缩,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已成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瓶颈。要坚持中医药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合理规划中医药服务体系的布局,将重心下移,加大城乡基层特别是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的建设力度,加大城乡基层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力度,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力度,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和可得性。要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补偿机制和方式,要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中制定引导和鼓励人民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中医药服务的政策措施。注重城乡统筹,建设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功能明确、成效显著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省级中医医院主要承担重大、疑难疾病和急危重症的中医药防治任务,成为中医药临床研究中心、继续教育基地;市、县级中医医院主要以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和急危重症中医药防治工作为主,成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和推广基地,成为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的指导示范中心;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利用掌握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四是要正确把握好中医药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中医临床实践之间的关系,坚持临床实践,提高服务能力。中医药是一门源于临床实践的科学,其理论和诊疗技术都是从临床实践中总结形成并不断发展提高的,中药新药往往都是在临床处方、院内制剂的基础上研制的,中医的大家无不是在临床实践中培养出来的,这是中医药发展的一个特殊规律。因此,临床实践对于中医药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这个问题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在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与临床实践相脱节的现象,如果这样发展下去,势必导致继承与创新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失去方向、失去目标。我们对此应有清醒认识,要按照中医药发展的规律,坚持中医药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与临床实践紧密结合,从临床实践中来,到临床实践中去。要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以中医药疗效确切、优势明显的病种和重点专科(专病)为抓手,形成一批诊疗技术规范、临床疗效显著的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在全国范围内培训推广;要改革中医药院校教育,强化中医药基础理论的教学,把临床实践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培养合格的中医药人才打下坚实的实践基础;要加强毕业后教育,使刚进入医疗机构的中医专业毕业生在临床实践中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的培训,真正成为合格的中医医师;要加强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强化读经典、做临床、跟名师的人才成长规律,培养一批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

五是要正确把握好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生存发展之间的关系,坚持特色兴院,优势强院。特色是中医药事业赖以生存的核心所在,优势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中医药特色优势是中医医院的立院之本,发展之魂。由于投入政策不到位,补偿机制不合理,人才队伍不适应,一些中医医院的特色优势逐渐淡化萎缩,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中医医院的生存发展和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是对立的,从我们调研和地方反映的情况来看,注重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和提高临床疗效,注重挖掘运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注重院内中药制剂研发和应用,注重现代诊疗技术与中医药理论实践的结合,并在一些重要病种上形成了中医药治疗特色优势的中医医院都得到了快速发展,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应当认识到,在现代医学高度发达的今天,中医药只有坚持特色,发挥优势,才能获得更大发展。要转变观念,纠正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坚持中医特色就没有效益,就不能生存发展的不正确认识,要做到坚持特色与促进发展的辩证统一。要调整中医医院发展思路,加强对各级中医医院发展模式和规律的探索。不但要注重数量的扩张和综合能力的提高、“做大做强”,也要注重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做精做细”,对“大专科”、“小综合”的中医医院发展模式进行探索。不但要注重病房数量的增多和规模的扩大,也要注重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门诊建设,对“大门诊”、“小病房”的中医医院发展模式进行探索。不但要注重提高中医医院疾病诊疗的能力和水平,也要注重将治疗和预防、养生、保健、康复服务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中医特色的多元化综合服务模式;不但要注重充分运用好中医药传统诊疗方法和技术,也要注重在中医药理论和实践指导下,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和诊疗设备,丰富和完善中医医院的诊疗方法和手段,不断提升检验中医临床疗效的技术和水平。要在公立医院改革中,围绕中医医院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这个主题,就如何建立有利于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财政经费补助机制,以及中医医院运行机制、监管机制进行探索,从机制和制度上保障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

中医药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不但要正确把握好这些重要关系,推动中医药事业协调发展;还要坚持统筹兼顾,科学谋划全局,实现有计划、有步骤的整体推进,促进中医药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遵循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的思路,按照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加强战略研究,谋划长远的中医药发展规划。还要按照突出重点的要求,找好找准着力点突破口。在城乡基层中医药工作、重大疾病防治、中医药人才培养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所突破,不断推进中医药事业的科学发展。

三、2010年中医药工作必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务求取得新进展

2010年是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关键一年,也是“十一五”规划时期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中医药工作,对于推进中医药科学发展,切实在深化医改中发挥中医药作用、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至关重要。今年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深化医改和《若干意见》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围绕卫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在积极参与深化医改中推进中医药事业的新发展,在狠抓落实中不断开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一)围绕深化医改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在基本药物制度建设中,要配合卫生部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临床应用指南(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中成药卷并做好相关工作。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做好中药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管理等工作。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做好按照基本药物管理的中药增补品种的遴选工作,对中药应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加强国家基本药物中的中成药临床应用培训。在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要推动新农合参合县制订提高使用中医药有关费用的补偿比例,引导农民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中,要加强督导,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中医药内容得到全面落实。配合卫生部起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和办法,将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技术和方法、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列为重点指标予以考核。

在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中,一是做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中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继续实施国债项目,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条件建设。完善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及中医科室建设标准。二是继续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建立三级中医医院与县级中医医院对口协作关系,保证1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接受对口支援。三是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农村中医药人员培训制度,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加强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抓好农村中医药人员学历教育,完成24000名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计划,开展农村基层中医药人员中医专业大专学历教育,建设一批农村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四是初步建立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对全国10000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开展岗位培训。

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公立中医医院建设和管理,推动中医医院发展建机制、强特色、增能力、上水平。一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的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本地区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的制订工作,确保本地区公立中医医院的布局和结构合理,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要保证将公立中医医院纳入试点范围,并加强具体指导。二是探索建立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投入补偿机制,研究制订具体补助办法,完善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价格政策。三是加快研究制订常见病的中医临床路径和中医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在部分中医医院开展试点工作。四是加强公立中医医院运行管理和内涵建设,探索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中医药特色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为目标的公立中医医院评价、监测、巡查、预警和警示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院管理和服务监管的评价指标体系。继续开展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

(二)抓住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历史机遇,积极协调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实践证明:制定一个好的文件不容易,而执行落实好文件更不容易。今年是全面落实《若干意见》的关键一年,能否取得大的成效,关键在于提高对《若干意见》重要意义的认识,关键在于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目标任务的落实,充分运用好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抓好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今年重点要抓好:一是要与发展改革等部门协调,编制实施国家中医药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二是要与财政部门协调,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院(民族医院)投入倾斜政策;三是要与教育等部门协调,研究制订推进中医药院校教育改革的指导意见,探索定向为农村培养中医药人才的措施;四是要与商务等部门协调,出台加强中医药服务贸易的指导意见;五是要与文化部门协调,研究制订中医药文化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家文化发展规划;六是要与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协调,研究制订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意见和中医药专利审查标准;七是要与卫生部门协调,研究制订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将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的工作方案以及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和标准;八是要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调,完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办法,出台提高中药饮片质量的措施。同时,还要研究制订鼓励社会资本发展中医药服务的政策文件。

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发挥中医药协调机制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将《若干意见》和本省(区、市)出台的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文件中提出的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具体的细化和实化,把中央确定的原则、目标和任务,转化为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办法,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去。

(三)着眼谋划中医药长远发展和基础性建设,抓好中医药立法和重大规划的编制工作

中医药立法是关系中医药发展的大事,要抓住机遇,力争在本届全国人大任期内推动《中(传统)医药法》出台。今年,我们要集中精力,加强研究,充分论证,全力以赴,完成好《中(传统)医药法》草案起草工作,积极配合卫生部,力争尽早上报国务院。

科学编制和实施好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于全面推进中医药在新时期的新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一是要做好回顾总结,全面总结“十一五”期间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成绩和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努力实现预定目标。二是要加强规划编制的前期研究,从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对一些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深化研究,制定对策。三是要按照深化医改的总体部署和《若干意见》的总体要求,科学确定“十二五”时期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本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及政策保障,加强重大项目的设计和筛选论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提升编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四是要参与做好中药产业规划等重大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到本地“十二五”重大规划编制工作中去,加强与各级政府及卫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争取将中医药内容更多地纳入总体规划和卫生专项规划,力争能够反映本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求。

进一步抓好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规划的实施。加快中医药标准体系的构建。继续做好中医药名词术语、服务规范等国家标准的制修订任务,推进中医各科常见病证诊疗指南和中医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的研究制定,力争今年完成100项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任务。加强中医药标准化支撑体系建设,建设一批中医药标准化研究基地,加强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养。

(四)突出加强城乡基层中医药工作,进一步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提高可及性

城乡基层是中医药发展的基础,要整体规划,加强指导,抓好管理,大力实施“三名三进”工程,推进城乡基层中医药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要贯彻落实去年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会议的精神,做好近期农村中医药工作的整体规划,实施好《农村中医药工作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二是制定印发《农村中医药工作指南》,加强对农村中医药工作的指导。三是稳步推进社区中医药服务,继续开展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四是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建立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长效机制,重点加强省级和2185个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培养600名省级和17480名县级师资,对1400个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进行绩效考核。五是加强对城乡基层中医药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新农合和社区中医药政策的贯彻落实。六是加强民间医药工作,制订加强民间医药工作的意见。

继续实施中药“三保”战略。推广使用小包装中药饮片和新型煎药机。组织实施中医诊疗设备促进工程,制订关于发展中医诊疗设备的意见和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印发实施民族医药工作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继续做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重点民族医院以及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继续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对第一批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进行督导,加强对“治未病”服务效果评价和总结。建立健全“治未病”服务机构和人员等管理规范。启动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人员技能鉴定试点工作。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技术方法及产品的研究,着重组织试点单位形成一批培育性、基础性、集成性适宜技术并加快推广应用。继续组织举办“治未病”高峰论坛及其系列专题讲坛。

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行为。继续开展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监测和查处工作,完善中医医疗广告出证查询系统等管理措施。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的非法行医行为。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的基础条件建设,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从事中医药监督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五)着力加强体系机制建设,不断提高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疾病的能力水平

目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我们要继续积极参与,认真做好应对工作。一是总结中医药防治经验,特别是中医药参与救治重症和危重症病例的经验,及时调整中医药防治方案,认真做好中药筛选。加强对中医药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继续做好预防宣传,帮助社会公众了解、掌握中医药防治知识。二是完善中医药参与重大疾病防治与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的机制,建立健全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网络,推进地市级以上传染病医院建设传染病中医防治临床基地。三是加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科研体系建设,促进临床科研紧密结合,为更好地发挥中医药优势提供科学证据和技术支撑。

进一步加强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能力建设。实施重点专科专病行动计划,着力提高临床疗效,继续开展临床诊疗方案验证和解决临床治疗难点工作,组织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评审验收。组织好国家传染病重大专项的实施。继续开展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在项目省试行《中医药治疗HIV/AIDS疗效评价分期标准及指标体系》。

(六)增强加快中医药继承与创新的紧迫感,全力抓好继承、创新、转化、推广工作

中医药继承工作是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一是要加强中医药古籍文献的整理、研究和利用,启动中医药古籍普查登记,建立综合信息数据库和珍贵古籍名录。二是开展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及适宜技术筛选推广项目。三是要加强对“国医大师”和名老中医的研究型继承工作,建立一批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研究室,提炼并推广成果,促进知识和技术传承。四是要加强民间中医药学术流派和技能经验的挖掘、筛选和研究。

近年来,中医药科学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这些成果还有待于得到及时有效地转化和推广应用。要在加强创新能力建设的同时,加强成果转化研究,使科研成果能够转化为服务于临床和产业的技术、方法,提高临床疗效、促进产业发展。一是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力度。总结重大疑难疾病、常见病、针灸、中药研究等方面研究成果,以临床证据为基础,结合研究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明确中医药治疗的优势病种和优势环节并加以推广。二是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各项工作,加强重点病种研究,开展临床科研能力培训,形成基地运行模式及机制,围绕研究工作需要开展基本建设。深化重点研究室内涵建设,适时开展交流活动,总结建设经验。建立科研实验室开放交流服务的信息平台。总结中药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发挥技术辐射作用。三是组织实施好973计划中医理论基础研究专项等重大科技项目。四是完善科研组织管理模式和机制。探索防治疾病、保障中药质量科研体系的组织模式和机制,完善分级管理制度和部门协调机制,加强科技人才和团队的培养和聚集,加强质量监督和科研诚信的制度化,开展中医药科技资源调查。五是促进中药质量和产业技术水平提升。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组织开展全国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扩大道地药材保护和规范化基地建设试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继续加强中药种质资源库建设。

(七)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改革与探索的力度

一是要加强对“国医大师”成才规律研究,探索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人才培养机制。总结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相结合的机制和经验。二是继续做好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加强管理。三是推进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全面启动新一轮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和重点学科共享管理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四是强化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体系,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五是加强与教育部门协调,共同推进中医药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做好中医药院校省、部、局共建工作,探索中医药人才培养新模式,开展中医药院校教育质量评价试点工作。六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其他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标准,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八)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新需求,不断开辟中医药文化建设新途径

历时三年的“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宣传活动,开创了中医药文化科普工作的新局面,积累了经验,开阔了思路。要在此基础上,研究中医药文化科普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平台,进一步打造“中医中药中国行”这一宣传品牌,探索建立中医药文化科普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认真总结“中医中药中国行”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筹划开展中医药下乡村和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等宣传活动,使中医药科普活动向常态化发展。二是在国家文化发展规划的总体框架下,研究编制中医药文化建设规划。加强中医药文化内涵的研究,挖掘、开发中医药文化资源。三是深入实施中医药文化建设“五个一”工程,组织实施好“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建立一支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一批门类相对齐全、布局比较合理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一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开发一批科学、规范、普及性强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建设一个中医药文化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四是推进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研究制定中医药教育、产业机构文化建设指导意见。认真贯彻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建设指南,积极推进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五是加大新闻发布工作力度,逐步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中医药行业的重大新闻。

(九)应对中医药国际发展的新变化,不断提高对外交流与合作的质量与水平

一是要构建与国家整体外交战略相一致的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新格局,在推动中医药国际发展的同时为国家外交方针政策服务。颁布实施新时期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中长期规划,明确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完善政策保障措施。二是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促进“传统医学决议”各项任务的落实,做好国际疾病分类代码(ICD—11)传统医学部分的研究制定工作。三是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合作,推进中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249)的建设,开好第一次工作会议,推动以我为主形成中医药国际标准。四是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配合文化部、档案局力争将中医药纳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世界记忆遗产代表作名录。五是建设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合作长效机制,探索合作项目和平台。六是继续加强与非洲的传统医药合作,推动中医药治疗艾滋病、控疟等项目的落实。七是加强政府间合作,继续推进与美国、法国、俄罗斯、韩国、新加坡、墨西哥、科摩罗等重点国家的务实合作,落实各项合作协议。八是推动中医药对外文化交流,组织好中医药海外文化巡展活动,为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营造环境。九是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试点,推进中医药贸易便利化工作,发挥其在服务贸易谈判中的作用,破除有关技术壁垒。十是完善中医药交流与合作的支撑体系,加强基地和人才队伍建设。

此外,要继续推动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深化与港澳的中医药合作内容与形式。抓住两岸和平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促进“两岸搭桥专案”中医药领域的合作,建设稳定的交流平台,促进两岸实质性的项目合作并取得成效。

同志们,中华民族的崛起和中华文明的复兴为中医药事业振兴与发展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性发展机遇,中医药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重任在肩,时不我待。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为实现人人享有包括中医药在内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