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科研体系建设方案(试行)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2-2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卫生应急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11号)要求,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科研体系(以下简称临床科研体系)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意义

随着社会环境、生活方式和疾病谱的转变,新发、突发传染病对人们健康的威胁日益凸显;而中医药以其整体观、辨证论治,在面对不明原因的突发、新发疾病时,显示出独到的优势。建立临床科研体系,对于支撑和提升这种优势,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建立临床科研体系是保障临床科研同步实施,为中医药临床救治提供相应平台的重要举措;是理论结合实践,探索中医药应急临床科研工作模式和机制的重要举措;是整合资源,构建中医药防控急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平战结合,形成一支稳定的临床、科研、文献、预警预测等各方面的中医药专家队伍的重要举措;也是发挥中医药防治疫病的独有优势,提高我国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的重要举措。

二、指导思想

临床科研体系建设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遵循“转观念、建体系、创机制、育队伍、升能力、见实效”的基本思路,以提高中医药应对传染病的临床防治能力为核心,促进临床与科研工作同步展开,促进中医药学与现代医学有机结合,为中医药应对传染病的科学防控提供技术方法、人才队伍、平台基地和模式机制保障,进一步发挥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特色和优势,提高对人民健康的贡献度。

三、工作思路及原则

临床科研体系是依托相关传染病防治和科研机构,结合各方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科研力量共同组成的整体化网络系统。其主要功能是在坚持“临床科研结合、中西医结合、平战结合、继承创新结合、管产学研用结合”的原则下,以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和临床基地为主要防治和研究力量,以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实践为基础,以临床科研一体化信息服务和管理系统平台为依托,通过决策调控系统、专家保障系统、临床科研系统的良性整体运行,及时总结并不断优化中医药临床救治和预防方案,客观评价中医药防治效果,科学研究解决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关键科学问题和技术难题,不断促进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特色优势发挥和能力提升。

四、职责任务

临床科研体系包括决策调控系统、专家保障系统、临床科研系统。决策调控系统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地方各级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成立的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构成;专家保障系统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工作专家委员会、各省(区、市)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专家组及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和临床基地学术专家委员会共同构成;临床科研系统以由全国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研究中心(依托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和临床基地为主体,结合相关中医药临床和科研资源共同组成。

(一)决策调控系统

1.国家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

(1)按照国家相关传染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和国家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工作的总体部署,研究制定临床科研体系的建设规划。

(2)协调卫生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保障和促进临床科研体系健康发展和有效运行的相关政策。

(3)建立与世界卫生组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相关组织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

(4)组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工作专家委员会并建立专家库。

(5)组织实施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相关医疗和科研项目,确立项目标、任务及承担单位。

(6)对各省(区、市)中医药应对传染病的科研组织、临床救治、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和临床基地建设等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运行监督。

2.各省(区、市)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

(1)组织落实本地区临床科研体系的建设规划及各项政策。

(2)组建本地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专家组。

(3)建立完善本地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科研组织协调工作机制。

(4)组织实施本地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救治工作。

(5)负责本地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相关医疗和科研项目具体组织实施、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和临床基地建设等工作进度和质量的监管。

(二)专家保障系统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工作专家委员会

(1)负责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提供咨询和建议。

(2)指导、参与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诊疗和预防方案的研究制定。

(3)进行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医疗和科研重大项目的宏观指导和论证。

(4)组织有关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并对相关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5)对各地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和临床基地建设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

2.各省(区、市)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专家组

(1)参与本地区临床科研体系建设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制定。

(2)根据国家有关精神,结合区域实际,参与制定完善本地区中医药应对传染病临床诊疗方案、预防方案。

(3)对本地区承担的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相关科研项目、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临床基地)建设等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

(三)临床科研系统

1.全国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研究中心

(1)围绕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重点需求,协助开展相关战略研究并参与整体规划制定。

(2)负责组织推进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科研体系的运行和建设。

(3)牵头组织中医药应对传染病临床治疗及预防技术方案的制定及修订工作。

(4)负责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相关医疗和科研重大项目的顶层设计,并对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

(5)开展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相关研究工作,建立临床科研一体化平台操作规范,促进解决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科研的关键问题和共性技术。

(6)收集、整理、分析中医药预防、治疗传染病和相关科学研究等方面信息,为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和建议。

(7)围绕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工作重点和基层需要,提供技术指导,组织人员培训,开展学术交流,提高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和科研能力。

(8)承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中心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及相关服务工作。

2.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

(1)负责本地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科研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及时沟通,包括收治患者的临床信息、救治方案、当地疫情等,形成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信息数据库。

(2)围绕本地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优势领域进行整理总结,开展理论和临床研究。

(3)在传染病疫情发生时,及时开展因地制宜的中医药诊疗规律和防治方案研究,并在体系统一组织部署下开展协作。

(4)通过人员培训、学术交流、技术指导等方式,推广科研成果,提高本地区范围内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临床服务能力。

3.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

(1)了解掌握本地区传染病流行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法定和新发传染病进行医疗救治,并具备传染病急危重症的诊治能力。

(2)围绕确定的重点病种(3种以上),以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核心,挖掘、整理、总结临床经验,制定、实施中医诊疗方案,并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不断修订优化。

(3)配备信息技术设备,建立基本工作情况、临床与科研情况、国内外本专业学术动态和传染病流行情况等信息资料库。

(4)开展中医药传染病临床专业知识培训,推广临床诊疗新技术、新方法,开展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科普教育。

(5)参加传染病协作组的各项活动。

五、建设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5-10年建设,建立和培育一批稳定的、能够运用中医药理论和技术快速反应、高效应对传染病的临床科研人才队伍,专家保障队伍和组织管理队伍;形成有效整合资源,促进临床科研结合,推动成果应用,有利于中医药传承、知识和技术创新的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临床科研组织模式和机制;围绕中医药应对传染病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关键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研究产出一批成果,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提供有效技术方法和科学证据,丰富理论体系,促进学术发展;及时了解掌握传染病发生发展动态,不断探索和总结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方法和规律,有效应对新发突发传染性疾病,努力提高中医药应对传染病临床防治能力和水平。

(二)阶段目标

到2012年,初步建立中医药参与传染病防治的组织机制和科研组织模式,搭建形成信息平台和基本数据库,产生一批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技术成果,形成若干临床实践性强、效果稳定可靠的中医诊疗方案,初步形成临床科研结合的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人才队伍,初步建立临床科研结合、信息交流及时、研究方法规范、科学支撑有力的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科研体系。

(三)建设任务

1.完善组织管理。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健全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组织领导机制,确保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顺畅;不断完善各级专家委员会及其工作制度;完善中医药参与传染病临床应急救治保障机制,确保中医药第一时间介入开展临床科研工作。

2.建立运行机制。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建立“临床与科研结合、中西医结合、平战结合、继承创新结合、管产学研用结合”的临床科研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按照“国家部署,省局协调,专家指导,中心组织,单位负责”的职责进行组织管理。

3.畅通信息渠道。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协调建立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信息沟通方式和机制,及时汇总全国各地区有关临床科研信息,形成数据库和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应急信息快速传递、研究数据详实有据、体系各方资源共享。

4.开展科学研究。重点研究室建设单位要按照肯定疗效、规范标准、发现机理的重点任务,明确优势领域,开展相关临床、药物筛选等研究,解决临床防治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和技术难题,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一线救治和预防提供科技支撑,深入开展高水平的多中心研究,提供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高级别循证医学证据。同时系统梳理各地中医药防治疫病的经验和理论,开展基础性、培育性研究;在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基础上总结提炼,进一步丰富中医药防治疫病理论。

5.开展临床救治。临床基地建设单位要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充分发挥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特色和优势,开展医疗救治,制定实施中医药诊疗方案,并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不断修订优化诊疗方案,不断提高救治水平。

6.组建人才队伍。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组建中医药应急救治的一线、二线专家队伍,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传染病防治的临床能力和科研素质。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对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科研工作的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中医药纳入卫生应急体系总体规划;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建立本地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领导管理机制;相关建设单位要完善中医药参与传染病的应急救治和科研组织机制。

(二)人员保障

各地中医药管理局部门要制定相关措施,积极吸纳各方面专家参与到本地区传染病防治临床和科研各环节工作;各重点研究室和临床基地建设单位要制定鼓励临床及多学科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制度。

(三)经费保障

体系建设和运行资金由中央和地方、依托单位共同承担。中央经费主要为引导性经费,保障基本科研活动的开展。各地在制定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等相关规划、安排信息系统和机构建设、组织人员培训及安排卫生应急经费和物资储备时,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证。相关建设单位要为开展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和科学研究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物资储备等财力物力保障。

(四)制度保障

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本地区中医药应对传染病联合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促进临床科研体系有效运作的相关政策,逐步建立临床科研协作制度、信息沟通制度、人员培训制度、成果推广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