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中医药机构入选“全国先进社会组织”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2-26

本报讯 (记者高新军 通讯员朱桂祯)民政部日前决定,授予595个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中国中药协会、吉林省中医药学会、江苏省中医药学会、青岛市中医药学会、新疆石河子中医医院和河北省华亚中医药研究所等6家中医药机构名列榜单。

此次表彰是为了肯定社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作出的显著成绩,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所表彰的这些全国先进社会组织遵纪守法,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运作程序规范,党团组织发挥作用,社会责任感强,社会公信度高,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树立了良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