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草之王”人参遭遇困境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3-31

近20年来,韩国高丽参频频挑战我国人参在国际市场的“领军”地位。吉林人参产量高出韩国3倍,而产值却不到韩国的六分之一

□ 邬时民 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

人参向来被视为药中上品,有“百草之王”的美誉。长期以来,我国的人参在国际市场独领风骚。然而,近20年来,韩国高丽参频频挑战我国人参,动摇了我国人参在国际市场的“领军”地位。作为我国东北“三宝之一”的吉林人参,竟然贱卖如萝卜,鲜园参每千克20元上下,而韩国同类产品价格每千克300元以上,两者差距高达15倍。尽管我国具有人参故乡的地理优势,人参产量占世界产量近半,仅我国吉林省的人参产量,就高出韩国3倍,而产值却不到韩国的六分之一。

我国人参为何难敌高丽参

生产模式粗放

我国人工种植人参有几百年历史,在东北一些地区,人参已经成为当地参农的主要经济来源。参农大量种植人参,人参市场出现盲目生产现象。1984年全国人参产量达到2500吨,比1981年翻一番;1989年达到了5500吨,比1984年又翻了一番多;1990年,全国人参产量达到了6000吨的高峰。如此之高的人参产量,大大超过了当时全球市场4000吨的需求。为此,身价金贵的人参,价格一落千丈,贱卖等同于萝卜。

1995年开始,人参产量一度回落,加上当时实行配额招标管理,出口市场价格一度上升。由于市场一度看好,人参产量又有所回升,导致1999年和2000年出口价格再次大幅回落。据统计,2000年我国人参出口创汇1598.5万美元,每公斤价格仅7美元左右,而韩国高丽参在香港市场每公斤168美元,遥遥领先于我国吉林参的出口价格。

企业各自为战

供大于求是引起人参卖不上价钱的主要原因。“僧少粥多”,“吃不完”的人参自然要降低身价,否则大量积压势必造成更大损失。

在产地,参农则叫苦不迭。因为鲜参收购价仅10元左右一斤,连保本都有困难。同时,受经济利益驱动,吉林人参主产区的人参企业各自为战的现象严重,导致吉林参价格总体下降。而韩国高丽参一直采取严格的独家经营方式,因此在国际市场上能创立好的品牌,保持好的价格。

栽培管理落后

在人参种植方面,我国以个体农民为主,绝大多数人参种植场(户)多年来沿用的人参栽培模式,已成为限制高产、优质、高效参业发展的主要障碍。除个别参场采用直播制及2:3移栽制外,绝大部分参场一直沿用3:3移栽制、2:2:2移栽制。这两种栽培制与国外先进的1:5移栽和直播制相比,不仅浪费人力、物力和土地资源,而且还具有病害重、栽培年限长、生物产量低等缺点。

同时,我国的人参栽培尚未完全推广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质量难以保证,在出口之时,往往因农药残留量和重金属达不到国际通行的要求而被退货,开拓国际市场受到制约。

产业化程度不高

我国在人参加工方面,工厂小而散,一旦有大客商大批量要货,不得不从几个甚至几十个加工厂买参,质量无法保证。一些客商为了维护自己的声誉,只好到韩国购买价高但质量有保证的高丽参。

缺乏深加工产品

目前,我国在世界人参产品供应链中仍处于产业链的上游,以供应原料为主,因此卖不出好价钱。在人参深加工方面,产品单一,特别是功能性系列保健食品的开发远远不够。除了人参蜂王浆等少数品种之外,我国在人参饮料、食品方面的市场开发基本上是空白,等于把市场主动让给了韩国。

我国人参的发展出路

有鉴于此,业内人士认为,我国人参要在国际市场上与韩国等发达国家抗衡,必须在经营、管理、栽培、科研等方面注入活力。

应冲破地方保护主义约束

尤其是在对外贸易方面,必要时可建立价格联盟,协调联盟内成员之间的价格问题,使国产人参在价格上能与国外人参相抗衡,做到优质优价,避免出现产量价格倒挂的现象。

应强化管理手段

要使吉林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夺得更大市场份额,关键在于要扎扎实实地推行GAP管理,在种植过程中,严格控制农药使用,防止农药残留量和重金属超标。在栽培方面不能固守于传统栽培模式,须参照国外先进方法,以降低成本,节省资源,并提高产品质量。

应加强科研工作

有关部门应组织、制定全国性的、统一的人参加工工艺标准,彻底改变个人、集体、国有参场各自为战的小作坊式的加工方式。人参加工企业应提高工艺技术,实现人参加工现代化、机械化、自动化、科学化。有关部门应从食品安全与市场开发兼顾的角度出发,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鼓励人参食品与保健品的研究开发,立足技术、工艺、剂型上的创新,培育名牌人参制品。

应加大宏观调控力度

控制人参生产规模,引导企业集约化经营。从税收、进出口关税等方面向人参产业进行倾斜,以保护国内人参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强质量管理和标准建设。培育出口名牌,推行出口企业资质管理,让中国人参唱响国际“大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