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评选名中医药专家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6-02

每五年评选一次 还将评选基层名中医

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联合制订了《济宁市名中医药专家评选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济宁市名中医药专家暨有突出贡献的中医药专家评选工作,以弘扬祖国传统医药学,提高中医药专家的学术地位和社会地位。

根据《办法》,名中医药专家称号将授予在济宁市卫生行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医药专家,每五年评选一次,每届不超过30名。结合济宁市名中医药专家在全市中医药事业中的贡献,择优评选出济宁市有突出贡献中医药专家3~5名。评选出的有突出贡献中医药专家参照济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进行管理,由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部门和所在单位共同为济宁市名中医药专家或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医药专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每人每月增发补助200元,并享受济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同等医疗保健待遇。同时,为表彰长期在基层从事中医工作人员,本次评选活动将在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评选出30名基层名中医。(唐长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