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400种中医药古籍整理启动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7-14

本报讯 7月11日,2010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能力建设”项目在山东省青岛市正式启动,项目将形成400种重要中医药古籍文献的规范通行本、传世本。为此中央财政今年安排专项资金4000万元,这是近几十年来,中央财政在中医药古籍整理与保护方面支持力度最大的一次,体现了国家对中医药传承的高度重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李大宁出席启动会。

本次启动的项目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规划的重要内容,将对重要的中医药古籍,按照《中医药古籍整理规范》进行整理,形成当代规范的通行本、传世本;对不同地域特色中医药古籍流派进行专题系统整理利用;对若干种中医特色专病进行古籍专题挖掘与利用,并在重点中医专病专科建设单位推广;建设中医药古籍综合信息库,便于查询使用。项目将在1982~1986年第一批、第二批重要中医药古籍的整理出版工作基础上,组织分布在9个省、直辖市,有独立建制、前期中医药古籍整理利用工作基础较好的9家中医文献研究机构,牵头开展第三批400种重要中医药古籍整理出版工作。以充分发挥中医药文献研究机构在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能力,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为中医药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李大宁指出,中医药古籍是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基因和血脉的重要载体,也是中医药学传承数千年绵延至今的知识载体,是振兴中华文化的重要源泉,更是现代中医药科技创新和学术进步的源头和根基。

李大宁强调,中医药古籍的保护与利用是事关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工作,通过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要为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中医药发展客观规律的把握以及中医药的传承抢救和利用创新提供支撑和服务,要为回答中医药发展中的一些紧迫问题做出贡献。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能力建设,应该从基础条件、学科发展、人才队伍、服务体系以及转化应用等方面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从相关专项以及科技计划等角度,进一步加强支持。本项目整理出版的古籍要坚持高要求、严审查,最终要形成国内外一流的、规范标准的传世本和通行本;同时,要充分考虑和相关重大工作及项目的衔接,考虑和国内一流的出版单位衔接,着眼于古籍的开发利用,着眼于提供服务平台,更好地实现中医药古籍的价值和作用。

据统计,西汉至清末2000多年间,我国各学科门类古籍目前存世约10万余种,而现存中医古籍数量约占我国全部现存古籍的十分之一,是我国现存古籍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工作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保护,抢救,研究,利用”,主要工作包括五方面:建立中医药古籍保护基地,提升古籍保护水平;培养中医药古籍保护队伍,提高古籍研究能力;进行中医药古籍调查登记,基本摸清古籍家底;现存重要中医药古籍修复、保护;中医药古籍挖掘整理与利用。

山东、江苏、上海等9个省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及项目单位的代表参会。(王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