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思考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7-16

□ 李全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是新形势下国家对省级以上大型综合性中医医院提出的转型升级新任务。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形势,建设单位和学科带头人如何与管理层保持一致,形成良好互动,直接关系着建设工作的水平。以下仅就这三方面工作中的一些问题略陈管见,权作引玉之石。

把握方向,精心指导

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是新时期赋予管理层和建设单位的历史使命,事关中医事业发展的未来,事关大型综合性中医医院的发展定位。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进行精心指导相当重要。此外,还应按照近期目标制订出一个便于实施的量化考核和时间进度表。

准确评价建设单位实力,制订量化考核目标。尽管十六家建设单位都是经过严格遴选的省级以上大型综合医院,在重点学科群建设、中医临床科研人才储备、科研条件和环境都有明显优势。但从基地建设的高度衡量,各单位之间还存在着此长彼短的差距。作为领导应该对建设单位从不同的评价角度进行排队,以便分类指导,扬长补短。同时,还应建立相应的量化考核标准,实行目标管理。笔者建议从以下方面考虑:

一是对业务建设方案中的近期目标进行项目和阶段分解,设置时间表,以保证考核指标的如期完成。

二是结合《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建设单位开展科研精神、临床科研技能的全员培训,并从内容、效果上制定考核指标,以保证建设单位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是统筹规划业务用房、仪器设备,临床研究三方面的资金分配,互不挤占、挪用。

四是病员数量是临床研究的基本依托,应该在现有基础上,就建设单位的年门诊诊疗人次、住院人数、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危重病人收治率、外来(外省、市以至国外)患者就诊比例、重点研究病种就诊比,以及以上指标在当地医疗任务中所占比例等,对建设单位提出要求,促使建设单位的社会影响力和患者美誉度不断提高,进一步夯实临床研究基地的根基。

五是按照《指导意见》提出的对学科带头人的条件,制定相应的具体要求,以保证他们有足够的时间、精力进行临床研究工作,使其中医理论水平和临床科研能力不断提高。

六是把握好建设单位在临床研究和临床基础研究方面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比例,保证基地建设方向的稳定性。

七是把握好地域特色和临床研究成果的普遍适应性,以保证基地研究成果的推广价值。

实行分病种指导,完善方案实施细则。这次选择的研究病种都属于难治性疾病范畴,对目前研究方案的突破口在中医的经典里,在专家的经验里,在名老中医的学术思想里,在西医专家的困惑和难点里。因此每个建设单位都应尽快地就此组织不同形式的专题讨论会,争取从思想的碰撞中开拓思路,在充分的讨论中找准切入点。鉴于研究病种的基础和条件不同,管理层应该分病种给予指导,以便使研究工作从一个高起点上稳步前行。

临床科研方法学适时跟进,保证研究成果的先进性。这次的研究任务不同于以往的科研项目课题。其新内涵:一是要通过这些重点病种的研究,挖据中医药的治疗潜能,提高疗效,彰显中医药对这些难治疾病的话语权。二是要通过临床试验,确定一套方法可行、质量可控的治疗规范,以便规模化推广,让广大患者受益。三是建立既能得到国内外同行认可,又适于重点研究病种的中医疗效评价标准。四是通过重点病种的研究,探索中医临床研究新路,促进中医临床疗效和研究水平的整体提高。

面对这样的新挑战,应该根据每个病种的研究基础和特点,适时地吸收方法学、统计学专家介入其中。从终点指标的选择,干预手段的优化,评价指标的选择,新的评价方法建立,中医特色量表的制订,卫生经济学指标的引入,研究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使国际认同的科学研究方法和手段渗入其中,以保证研究成果的可行性和先进性。

开展针对不同岗位负责人的目标培训,促进整体素质提高。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批年轻的高学历中医药人才已占据要津,开始决定着中医事业未来的走向。给建设单位的这部分骨干进行目标性培训对研究任务的完成,对中医药人才队伍的培养都有重大意义。这也是针对各单位事务性工作多,集中解决共性问题的好办法。

对于基地负责人主要应进行大局意识,医教研三位一体、相辅相成、共同提高,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教育,把基地建设单位的工作统一到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的步调上来。

对于学科负责人和学科骨干首先要注意其综合素质的提高,培养他们的宽阔胸怀,教育他们学会与他人合作与自己竞争,做到既能从善如流,又能敢于担当。同时,还要使他们的中医理论,科研方法学知识,统计学知识,标准规范制定等能力也得到提高。

对平台建设负责人的培训应涉及应用基础、临床科研方法、文献信息研究、新药研发、标准规范制定等多个方面,应由这些领域的专家将最新的理念和方法传授给他们。

对实验室负责人的培训,除了专业技能外,还应让他们了解最新的建设标准,学会新的管理方法,以保证建设工作的高起点、高水平。这是解决共性问题,解决单位事务忙、没时间的好办法。

明确建设单位分工,避免资源浪费。对研究任务有交叉的建设单位,要明确分工,即时协调,使其各司其职。

关于平台建设,建议按全国共享和建设单位必须两个层次,进行统筹规划,对于贵重设备、仪器也要做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避免重复建设。节约精力、财力,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对已取得的成果,如数据采集、临床科研数据分析评估,电子CRF(病例报告)表等,一些建设单位已有成功版本,可以选择运行成熟的经验在其他单位推广,早日建成临床科研信息一体化系统,促进信息的标准化和结构化,早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自加压力 ,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

作为基地建设的主体,建设单位要紧跟管理层的部署,按照建设方案的目标,以重点研究病种科室为中心,带领全院人员积极投身到这一系统工程中来。

认清历史重任, 做好规划部署。各建设单位应该深刻领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初衷,扎扎实实做好工作。通过艰苦努力,使研究病种的疗效得到切实提高,形成经得起时间考验、有推广价值、依从性好的诊疗规范或指南。如果形成的规范或指南仍脱不开教科书的窠臼,或只是低水平的重复;如果通过几年的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工作,科研精神在建设单位得不到弘扬;如果建设单位整体的科研能力和综合实力得不到提高,在医院内部形成不了一支由一流中医药重点学科群、一流中医专科(专病)网络组成的学术团队;如果形成不了一套可供其他较大型中医医院借鉴的临床研究经验;如果建设单位不能完成从综合服务型向临床科研型的升级、转化,那就失却了临床基地建设的历史意义。

树立品牌意识,扎实做好工作。纵观国内外患者信任度、美誉度高的医疗机构,无不是与某个、某些疾病的高疗效联系在一起的,无不是和治疗这些病种的首席专家乃至他所带领的团队联系在一起的。所以我们常讲拥有患者比拥有医院更重要,而拥有患者的唯一办法是拥有对疾病的疗效和拥有一批患者拥护、同行认可、本单位职工爱戴的专家。基地建设单位应紧抓机遇,通过重点病种研究和建设的深入,打造自身品牌,使品牌形成与自身发展同步进行,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更新思想观念,建立长效机制。除了建设工作的相关人力、物力、财力做到三落实外,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就是要使医、教、研三位一体、相辅相成、共同提高的理念深入人心,并将据此建立的评价标准贯彻到薪酬分配、年终评优的各个环节中去。使重临床者认识到,没有科研学科发展就缺乏后劲;使重科研者认识到临床研究离开了患者就是无源之水。从而改善某些学科有课题,少病人,有些学科有病人没课题的畸型发展局面。遵循中医临床科研自身规律,总结出一条临床需要科研、科研推动临床,临床科研紧密配合,推进整体实力不断提高的良性发展模式。

设立时间进程表和量化考核指标。建设单位要根据《指导意见》和业务建设方案中的远期规划和近期目标制订相应的时间进度表,对重点病种研究科室、平台建设部门制订量化考核目标。另一方面,还要围绕培养专业队伍,提高全员科研素质开展具体培训,营造良好临床研究氛围。所有这些庞杂多样的工作必须控制在一个有时间要求,有量化衡量指标的管理体系之中。

把握研究方向,防止目标偏移。在重点研究病种上取得国内领先,国际认可的突破性进展是基地业务建设的中心任务,基地所有的工作都要围绕这一目标进行。不能因临床基础研究分散精力,干扰这一大方向,更不能将更多的人力、财力、物力放到疗效机理探索这一类的工作中去。

树立崇高理想,提高个人素养

作为重点研究病种的学术带头人和学科带头人,参加基地建设这样的工作是幸福的,也是光荣的。在这样的历史机遇面前,应该拿出领军人物的气魄和胆识,并从以下方面尽快提高个人素养:

海纳百川的胸怀。基地建设是众多人员参加的大战役,也是具有挑战的创新性工作,既需要与西医同道开展面对面的交流甚至是争论,又要重视汇集全国名中医专家的经验;既要做好对中医经典的继承,又要能够提出科学设想,以便寻求新的突破;既要在主要研究病种的治疗上取得国内领先,国际认可的突破性进展,又要促进学科的新发展,并带动建设单位综合实力的提高。面对这一系列任务和课题,不是一个人的智慧和能力所能完成的,必须发扬包容协作的科学精神,在自己周围凝聚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临床研究队伍。

高水平的自身修养。要意识到自己与《指导意见》对学科带头人要求的差距,利用各种机会充实提高自己。真正做到:对中医理论要像高僧讲法,信手拈来;对所研究病种的国内外研究状况要了然于胸,能为己用;对全国各地知名中医的经验和技艺要如数家珍,融会贯通;对先进的临床科研方法要了如指掌,运用自如;对研究工作各环节的质量控制要游刃有余。

全身心地投入。面对重大的任务和繁杂的日常工作与干扰,一定要有舍有得。全身心地投入到重点病种的临床研究中去。思索研究的切入点,思索针对特定证候人群的一体化施治方案,思索合适的评价方法,思索施治方案的认定、推广途径,思索中医临床研究的未来。思而敏行,不妄不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