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分期付款”为时尚早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7-21
□ 黄名金 广西防城港市
“重庆女子按揭治病”是一桩看起来很美的个案,但真要推广“分期付款”的看病模式,就目前的国情来说还不太现实。
虽然这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型医疗消费模式,但总揽其概况,呈现出来的大都是各自为政的状态,并没有形成一套严密的制度体系。况且要实行这一模式,不是一个部门的事,需要法律、社会制度等多方面的保障。
笔者之所以认为看病“分期付款”只是看起来很美,源自于以下两点原因:一是患者能否如约交付医疗费?目前我国还不是一个完全诚信的社会。在没有合法有效的第三方担保下,只有医患双方的协议约束力较差,更何况病人还有无力偿还甚至故意“逃单”的问题,拖欠医疗费的事例也时有发生。二是医疗效果如何评估?医疗手术非常复杂,疗效如何会直接影响患者还钱的积极性。如有些手术疗效当时看不出来,出院时情况很好,但一段时间后又出现问题引发纠纷,所涉及的问题就更多。
此外,看病“分期付款”不仅会增加医院运行成本,还会加大医疗纠纷的发生几率。一旦实行看病“分期付款”,之后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风险到底由谁来承担呢?不仅如此,对于一些医院来说,财务部门无法在欠款的方式下出账、挂账。而且,医院一大半的收入都来自临床治疗,如果实行按揭,有很大一部分钱可能收不回来,这样医院就会陷入周转不灵的境地。
据笔者了解,武汉曾经风靡一时的“分期付款”医院已消失,原因在于“逃款”现象增多,不得不半路夭折。自此之后,武汉再没有哪家医院尝试这种模式。除武汉外,纵观各地也不过是个别医院有些小动作,鲜见亮点和成熟的模式值得参照和借鉴。
看来,看病“分期付款”这一举措要想推广,还有很多有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