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师承”中期检查督导7月全面铺开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7-22

本报讯 记者徐雪莉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获悉,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中期检查督导将于7~8月分片区全面铺开。

本次中期检查督导工作对象为省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学位授予单位、带教单位、指导老师及继承人,由国家中医药局师承工作办公室组织成立检查督导小组,在全国范围内分为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6个片区,华北片区以北京市为牵头单位、东北片区以吉林省为牵头单位、华东片区以江苏省为牵头单位、中南片区以湖南省为牵头单位、西南片区以四川省为牵头单位、西北片区以陕西省为牵头单位。各片区检查督导小组需在9月15日前提交片区内检查督导报告。督导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师承工作进展、学位衔接情况、典型事例、主要问题以及政策建议。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中期检查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带教单位、学位授予单位、指导老师和继承人进行小结和自查,并提出中期检查工作的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