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管局要求查处假药藏肾生精丸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7-22

本报讯 (记者张东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月20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查处未经注册,并借虚假机构的名义,违法宣传销售假药“藏肾生精丸”。

假药“藏肾生精丸”标示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54020017”,标示生产批号为“20090915”,包装规格为每瓶9g,9g×10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向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依法加强辖区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发现上述产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提醒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