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补助促中医药人才成长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9-08

□ 章关春 浙江市富阳市卫生局

宁波市从今年起,全市各级中医院和乡镇(街道)卫生机构,新招大学本科及以上中医药专业毕业生的由同级财政按“人头”给予人才成长补助,并连续资助3年,这意味着中医药专业毕业生上岗头3年全吃“财政饭”。

据了解,宁波市此举旨在切实解决基层医院中医药人才缺乏但又不能积极招工的问题。由于中医强调传承和实践,中医药专业毕业生往往要经过多年的临床积累才能逐步成才,不可能一上岗就立即为医院创造经济利益。因而,在不少基层医疗机构的生存和发展仍然靠自身创收的情况下,难以承担“中医药人才成长”的成本,导致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招聘中医药院校毕业生的情况不容乐观,出现了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室有所减少,中医药服务有所萎缩的现象。

宁波市财政新增“中医药人员成长”专项补助,可谓一举三得:一是体现政府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多办实事,更好解决中医药专业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二是调动医疗机构招聘录用中医药专业毕业生的积极性,通过政策引导促使基层医院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三是财政资助医院(卫生院)扩招中医药专业毕业生上岗,直接受益为广大民众,可使患者得到更多的中医药服务。

当然,能否都像宁波市那样安排中医药人才成长经费补助,这要从各地的财力等实际出发。不过,尊重中医药人才成长的特殊规律,对招聘中医药专业毕业生实行倾斜政策,通过政策引导,努力壮大基层中医药技术队伍,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社区的中医药人才缺乏问题,这些似乎应引起进一步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