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扎实推进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

中国中医药报 2010-10-21

四项措施确保继承工作成效

本报讯 (通讯员贾树林)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自2008年7月启动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以来,采取多项得力措施,取得了阶段成效,并于日前通过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四批师承工作中期检查督导。

吉林省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6名,由省终身教授、博士生或硕士生导师、省名中医等担任,继承人32名。

为确保继承工作扎实推进,吉林省主要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加强管理落实责任。该局设立了继承工作组织机构,组织签订了继承教学协议书,制定了《吉林省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教学管理规定》等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在局机关增设了人事教育处,负责全省的中医药教育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四批师承工作。

为加强项目管理,该局将继承人分组管理,确定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为该局人才培训中心,负责管理和培训。 为更好指导和管理继承工作,该局局长邱德亮带队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进行多次调研,召开座谈会,对加强师承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今年4月,该局对四批师承工作进行了中期考核评估。

开展活动营造氛围。该局对继承人进行了248学时的中医经典理论培训,组织继承人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培训班,鼓励继承人参加国家和省级继续教育项目举办的讲座和讲坛,今年7月组织召开了“吉林省第四批全国师承项目的继承人中医经典理论学习汇报会”,不断提高继承人中医经典理论指导临床实践的能力,营造出真爱中医、真学中医、真懂中医、真干中医的良好氛围。

创造条件攻读学位。该局与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和长春中医药大学积极沟通,为继承人攻读学位创造方便条件。目前,该局已有14人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4人在长春中医药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师承经费严格管理。吉林省师承项目经费按年度拨至项目单位,70%用于继承工作,由各单位负责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项目经费的20%用于集中理论学习,省局负责监督管理。另外10%用于项目管理经费,由省局负责管理使用,主要用于继承工作的日常管理。

目前,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开创出良好局面,领导重视、加强管理成为做好继承工作的保障,教师敬业、因材施教成为保证学术经验有效传承的关键,积极主动、刻苦学习成为学术继承工作的质量保证。全省继承人勤奋跟师学习,在理论水平、临床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均有提高。继承人跟师以来已发表国家级论文13篇、省级论文8篇,中标省级科研课题4项,有3项科研成果获奖,创新诊疗方案和创新技术各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