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宜说:中药提取物出口可行
中国中医药报 2010-12-16
随着人类回归自然意识的确立,人们在治疗和预防疾病时越来越倾向于选择自然药物。但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已对中医药或传统医药实行立法管理。在明年4月后,中药出口欧洲必然会受到影响,很多业内人士对此表示了忧虑。
一直以来,提到中药出口,人们就会想到饮片、想到中成药、想到同仁堂。其实,各国在生产保健品、食品、饮料以及天然健康产品时都需要天然植物的提取物,而且用量很大。这为我国中药植物提取物出口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目前,在各类中药产品中,中药提取物出口已成为中药类第一大出口产品。面对欧盟草药注册指令的进一步实施,国内中药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注册,使产品以药品的形式在欧盟进行销售,因此对欧盟出口中药提取物是一条出路。
但此出路也不是畅通无阻。近年来国际上对重金属和农药残留等要求愈加严格,我国中药提取物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应不断提高,产品结构应进一步优化。
出口经过加工后的提取物虽可一时规避欧盟草药注册指令的限制,但从长远考虑,减少低层次产品的生产与出口,增加高科技含量、提高中药出口产品的附加值才是正道。
饮片、中成药、中药提取物等产品应形成完整的产业结构,均衡发展。在面临困难时,国人且取权宜之计,充分利用时间、财力和策略,为中药突破重围,走向世界做出贡献。(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