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吉林中医药事业发展
中国中医药报 2010-12-24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邱德亮
●完善机制,让中医药工作有人管
●加强人才培养,让中医药工作有人干
●加强科普宣传,让中医药服务有人信
日前,《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0〕3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下发。《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发展吉林中医药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吉林中医药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文件的出台,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体现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在吉林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是当前吉林中医药工作的头等大事。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要全面回顾一段时期(尤其是“十一五”)以来的吉林中医药发展成就,科学判断目前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结合吉林中医药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制订,理清思路,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打牢基础,加快吉林中医药事业发展。
把完善领导机制、行政管理体制作为落实《实施意见》的关键,实现中医药工作“有人管”。在一个地方,中医药工作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就全省而言,管理职能就散在于省直属的19个部门。为加强有关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2007年,省政府成立了中医药工作厅际协调小组;2009年,厅际协调小组升格为厅际联席协调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的领导协调职能和部门责任。
在行政管理体制上,省政府加强了省中医药管理局的建设,设立了党组,增加了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9个市(州)卫生局加挂了中医药管理局的牌子,48个县(区)卫生局加挂了中医药管理局牌子。即便如此,全省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不全面、建制不统一、建设不规范、人员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为全省中医药事业自上而下地统一规划、同步部署、统一实施、同步发展带来了很多障碍。
完善领导机制、行政管理体制是落实《实施意见》的关键,是实现用中医药思维思考中医药、用中医药行业标准管理中医药、按中医药自身规律发展中医药的保证。就我省目前的情况看,完善领导机制、行政管理体制的关键在市(州)一级。市(州)中医药领导机制、行政管理体制处在省、县的中间,是重要的枢纽。因此要下大力气,把市(州)一级中医药协调领导机制建立起来,推动各级卫生局加挂中医药管理局的牌子,实现市(州)中医药管理局有专门科室,县(区)中医药管理局有专人负责,实现全省中医药管理机构的全覆盖,中医药工作“有人管”。
把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作为落实《实施意见》的重点,实现中医药事业“有人干”。中医人才的健康成长是中医药事业兴旺发达的保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需要大批信念坚定,行动自觉,具有中医药思维,把握中医药规律,笃信中医药的现实价值和生命力,大胆地用中医理论指导实践,用中药治疗疾病的,“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中医的优秀人才。
这些“真中医”人才不仅包括中医医疗服务岗位上的临床人才,还应该分布在教育、科研、管理等岗位上。一方面,要下大力气培养“真中医”人才。通过深化中医药院校教育改革、开展名老中医师承项目、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组成青年中医发展委员会、建立名老中医工作室等,建立学术讨论、学术交流制度,开展学术竞赛,促进“真中医”人才的成长。
另一方面要建立有利于“真中医”人才成长的选拔和评价机制,为优秀的人才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逐步形成人人争做“真中医”的导向,使“真中医”的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成为发展中医药的标志。只有真正学习、真正懂得中医,按照中医的规律指导中医的实践,才能回归到中医学术本身,才能促进中医药学术发展。
《实施意见》中,无论是改革院校教育、完善中医药师承和继续教育制度、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还是加快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其人才素质的核心指向都是“真中医”人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学中医、懂中医、信中医”的人按照中医药规律“干中医”。
把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科普宣传作为落实《实施意见》的基础,实现中医药服务“有人信”。中医药学植根于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土壤里,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和广泛使用,有着良好的群众基础。但到了近现代,随着西学东渐,西医学进入中国社会,走入了公众的视野,逐渐动摇了人们头脑中原本根深蒂固的中医药学思想。进而,当在科学主义旗帜下成长起来的人成为社会主体的时候,公众对中医药的接受将不再根深蒂固。
作为服务大众健康的医学科学,如果失去了在公众中的基础,可想而知,其发展将面临着困境。提高中医药在公众中的影响力,使中医药“有人信”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的工作任务。
一方面,通过完善中医药医疗服务网络,给公众提供高质量的中医药服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让其在安全、可靠、便捷、特色的服务中,笃信中医药,进而寻求更多的中医药服务。这也是《实施意见》中提出的造就一批中医名院、名科、名医,推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
另一方面,通过宣传普及中医药文化,提高公众中医药素养。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通过开展“中医大讲堂”等文化科普宣传活动,建设吉林省中医药博物馆等阵地,制作中医药文化产品等,创新载体,打造品牌,让全社会都了解中医药常识、关注中医药发展,不断坚实中医药发展的公众基础。
凭风借力好行船。面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机遇,我们坚信,在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东风中,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定能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吉林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