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人才为基 创新发展模式 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经验交流(上)

中国中医药报 2011-01-19

编者按:今年的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北京、吉林、黑龙江、福建、安徽、陕西六省(市)中医药管理部门,河北省保定市卫生局、广东省中医院、江苏省无锡市中医院分别就本部门和单位的工作经验做了书面交流,现就其内容摘编刊登。

●培养了30名全国有影响专家,60名省内知名专家,100名省级专科学术带头人和200名县市级专科业务骨干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人员要占编制总数的25%以上,每个村卫生所都要有一名中医

2010年是中医药发展难得的机遇期,医改全面推进,黑龙江省把握发展机遇,狠抓人才培养,创新发展模式,开创黑龙江中医药工作的新局面。

抓人才培养,增强发展动力

几年来,黑龙江鼎力抓好中医药人才培养。 2010年完成了历时5年的《高级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3612工程)》,培养了30名在全国有影响的专家,60名省内知名专家,100名省级专科学术带头人和200名县市级专科业务骨干。目前各层次培养对象已分别成为省、市、县三级中医医院的领军人物。

2005年以来,先后培训乡镇卫生院中医业务骨干1500人;举办中医中专学历教育,共招生3000人;采用远程教学与面授相结合的方式,对全体乡村医生进行了中医药知识技能的培训;依托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和省中医药学校,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师800人。

开展名老中医带高徒。目前,黑龙江已开展了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先后遴选出71人次的指导教师,培养出127名高徒。师承教育中突出“四着”,即“跟着老师坐堂,看着老师看病,听着老师讲解,悟着老师辨证”。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与省人事厅联合制定指导意见,计划2008年到2020年完成4个批次的培训。

集中办班做学徒。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分配,集中上课学理论,分散跟师学经验的办法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了500名中医学徒生,目前该项目学员有95%在乡镇卫生院工作。

村医拜师当学徒。采取“制定双方条件,实行双向选择,驱动双轨前进,做到双双有责,增进双方感情,实现双喜同贺”的方法,将全省2200名有学习中医意愿的乡村医生全部与县级医疗机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务人员拜师结对。去年全省村医规范化拜师工作陆续展开。计划在“十二五”期间,为每个行政村培养一名中医学徒。

抓改革创新,优化发展环境

中医药发展必须内强素质,外争扶持,在强身健骨的同时,要把现有的中医药发展扶持政策用足、用够、用活。

首先,抓住医药改革争取扶持。强调公立中医医院不合并、不转型、不撤销;将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提供中医药服务作为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职能之一,并且要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人员要占编制总数的25%以上,每个村卫生所都要有一名中医或会用中西两法诊疗疾病的乡村医生;要求中医药在医疗保险中提高报销比例;财政部门将中医药经费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政策,引导中医医疗机构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将全部的中药饮片和中医药适宜技术纳入了政府补偿范围。使用中药饮片可按已使饮片金额的25%~30%给予补偿,应用非药物疗法可按服务人次补偿,每治疗一次,则按患者就医费用20%~30%给予补偿,补偿比例是应用西药的双倍。

其次,抓住机构改革争取扶持。2010年机构改革,黑龙江省中医管理局更名为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增加了“保护、开发、合理利用中药资源”和“制定和实施中药产业政策”、“实施中药基本药物制度”等工作职能。

充分发挥省中医药协调小组办公室的作用,研究制订了三个管理办法的草案:在保护开发利用中药资源方面,制订了《道地药材管理办法》,并在省科技厅立《黑龙江省道地药材发展研究》攻关项目。在制定实施中药产业政策方面,将现代中药纳入了省新兴产业十大工程中的生物工程,正起草《现代中药产业发展管理办法》。在实施中药基本药物制度方面,准备出台《中草药招标管理办法》。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省财政每年拨款200万元作为中药管理专项经费,有力地促进了中药管理职能的全面落实。

最后,抓住热点工作争取扶持。国家实施的2000所县级医院建设项目,黑龙江提出“一次投入,两院改善,扶持中医药政策充分体现”的口号,使一些县级中医医院的建设得到了很好的改善。教育厅率先给四批师承人员学位,人保厅规定,经省中医药局批准的师承人员,在晋升职称时按专科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