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国际化中应保护知识产权

中国中医药报 2011-01-31

一提起中医国际化,一些人津津乐道的就是将中医的理论、方法无偿翻译、解释给西方人,使西方人接受中医药,从而达到中医国际化的目的。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既然是瑰宝,就应该保护中华瑰宝的专利权、财产权。外国人要翻译中医的书籍,学中医的技术,都应花一定的代价,以后凡从中医中所得到的利益,都应向中国支付一定的专利费才是正理,这也是国际上保护知识产权的通行做法。

好东西需要分享,但分享的前提是对我国传统文化的尊重。在推进中医国际化的进程中,我们决不能把中医的知识产权拱手白送出去。日本人所谓的《皇汉医学》其实就是中国的中医学。现在日本人向世界卫生组织正式提出将《皇汉医学》更名为《东洋医学》,但没有更改其内容。为什么日本人要把中医药占为己有?因为它有价值。韩国也将中医改为“韩医”申报世界遗产,拿一本所谓“韩医学”圣典《东医宝鉴》大做文章,其实就是颇具国际化的中医针灸理论。

可以说,在国际化进程中存在很明显的去“中国化”问题。因此,在推进中医国际化的同时,必须注重保护自主知识产权。(李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