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进基层医卫机构综合改革

中国中医药报 2011-07-08

中医药岗位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10%

本报讯 (记者张忠田)7月6日,山东省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确定,9月底前,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部完成,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要进行竞聘上岗,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据悉,目前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核编工作已基本完成,下一步的重点任务是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将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管理模式,设定基层医疗机构的岗位类别和结构,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公共卫生等岗位为主体,优先满足全科医生、专业公共卫生和中医药专业需要。

省卫生厅厅长包文辉在会上强调,各单位都要预留一定数量的岗位用以引进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人才。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不得低于岗位总数的90%,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岗位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20%,中医药岗位不低于10%。

针对定岗后如何竞聘上岗,会议指出,乡镇卫生院和政府直接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院长、主任实行聘任制和任期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或竞争上岗等方式,择优聘任。任期一般为3年,可按规定程序连续聘任。其他人员的竞岗,按照核准岗位的设置总量、专业类别、技术等级及数额要求,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聘期一般为3年。

此外,山东将实施按岗定酬和按绩取酬的绩效工资制,实行多劳多得、优劳多得,建立激励机制。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在绩效工资中所占比重不高于60%,其余4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核定要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要保证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