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食品监管司局调整职责
中国中医药报 2011-07-08
本报讯 (记者张东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对食品监管有关司局名称、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等进行调整,以进一步明确职责,理清职能,强化监管。
原食品许可司更名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内设综合处、许可一处、许可二处、生产经营监督处。其主要职责为:承担保健食品许可和化妆品卫生许可管理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审批工作;拟订保健食品许可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化妆品卫生许可规范;拟订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化妆品新原料使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和化妆品首次进口等的审批工作;依法承担有关化妆品安全性评审工作;承担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等。
另外,食品安全监管司设综合处、食品监督处、监测评价处、食品稽查处,其主要职责也作了调整。稽查局不再承担有关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