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药的“攻”“补”及其他
常言道,“用药之道贵在精当”,这话是很有道理的。因为药物有治疗作用,也有副作用。如果不能正确地认识药物的性能,辩证地运用它,不仅会影响药效的发挥,甚至会造成不良的后果。初学中医者和某些病人中常常存在着这样一种倾向:喜“补”畏“攻”。总认为用点补药不会错;补一补有好处。事物都有两面性。应当看到,补药也是药,药是用来治病的。所谓“虚则补之”,即是说补药是治虚损病的。何谓“虚”?《内经》里说得很明白:“精气夺则虚”。当病人体虚时,才需用各种不同的相应补药去治疗。不虚,则何补之有?其实,所谓“攻药”与“补药”也是相对而言的。补药的药性也有二重性。它有补虚的一面,也有用之不当容易碍邪及产生其他不良反应的一面。况且有些“补药”药性偏激,用之过久,也会干扰人体正常的阴阳平衡,并不是只有百利而无一弊的。相反,攻药药性多峻烈,象生大黄用过了量会使人泻得厉害,确会伤“正”。但是在温热病中,病人如有胃肠积热,燥屎内结,则需赶紧用重剂量生大黄,使大便通下,达到所谓“急下存阴”的目的。这时用生大黄不仅应该而且是必需的,它避免了邪热伤津,保护了阴津,一定程度上还有“补”的意义。因此,我在临床实践中体会到不能只见攻药“气势汹汹”的一面,也要看到用得妥当,能发挥它的“祛邪以扶正”的一面。事实上,只要用药得当,“攻药”之中有“补效”;“补药”之中也有“攻效”。如正气虚的人容易为外邪侵袭,且得了病也因抗病能力弱而不容易好。这时适当地运用补药扶正,有助于驱邪外出,即所谓“正足邪自去”,补中自有攻意;反之,及时用了祛邪药,避免邪气继续伤正,保护了正气,即所谓“邪去正自安”,攻中也自有补效。所以,中药中的“攻”与“补”,二者是辩证统一的,根本问题是如何合理地看待和使用“攻药”和“补药”。古人云:“用之得当大黄是补药;用之不当人参是毒药。”这真是经验之谈!再者,就补“虚”本身而论,由于虚者尚有气血阴阳之分,加之病人年龄、体质诸方面的情况不同和季节、气候的影响,就会有各种各样不同的“虚”。不视具体情况,凡“虚”补了就是,那是会出问题的。如病人是阴虚阳亢,表现舌红苔少、脉细数、五心烦热,这时用肉桂、鹿茸之类温补药不仅无益,反会伤阴;而如果病人表现是脾胃虚弱,舌苔厚腻,胸闷多痰,则用了白木耳、阿胶之类滋腻的补药,也除了加重症状之外,无甚好处。至于服过量人参而中毒的,临床上也不乏其人。由此可见,那种一味喜补畏攻的看法是片面的。“补药无害论”本身是害人之论!
中医“攻”“补”方剂的特点大多是多种药物适当配伍而组成。我在临床实践中感到,由于中药复方能利用药物间的相互作用,减轻或消除不良反应,较全面地照顾到整个病情,因此,往往较单个用药的疗效为高。这方面中医通过医疗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许多配伍精当疗效好的攻、补处方,值得我们学习。如“半夏泻心汤”中的黄连、黄芩与半夏、干姜相配合,辛开苦降以弄结降逆;“玉屏风散”中的黄芪、白术、防风配伍,一散一收治表虚自汗等等。这些方剂从表面看,似乎用药中药性有些矛盾,实际上是相互监制了偏性,使药性温凉得当,补而不滞,体现了对立统一的辩证法思想。然而,当药物配伍不当时,中药复方的这种优点就会变成缺点,药物作用互相抵消。轻则影响疗效,重则引起不良反应。所以在核定攻药或补药处方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各药合用时可能产生的反应,恰当配伍,才能收到好的效果。
世界上的事情是复杂的,是由各方面的因素决定的。在处方用药中,还有一个问题也很重要,即不同的方药剂型,则采取不同的炮制方法和服法。炮制方法或服法不当,常常也会影响药效的发挥。曾有这么一件事:某中医院以甘遂制剂取得相当的疗效,但有一次突然失效,追究根源,原来是煨制甘遂的时间不当,使这一批药物失效。中药从处方到病人用药中间存在不少可以影响药效的因素,我想作为一个人民的医生,除了应使诊断和治疗切合患者的客观病情之外,一定要纠正开了处方就万事大吉的医疗作风,把一些用药的必要知识,如什么药该先煎或后下,什么药该热服或冷饮等等告诉病员,努力避免因为我们工作的疏忽,造成辨症虽对,用药亦当,但仍不能解除病员病痛的情况。同时,我们要根据祖国医学理论,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改进中药生产、炮制、给药途径等,探求中药用药的客观指标,避免用药中的盲目性,不断总结、提高和推广中药处方用药的经验,这也是发展中医的重要课题之一。